对外合作培训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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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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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2021-05-12 09:22  



各学院:

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教办职成〔2021105号)转发你们,并就我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职业培训工作,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,切实将职业培训摆在与学历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。要加强宣传,转变观念,组织教师深入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,积极贯彻落实《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(20202023年)》的通知》(教职成〔20207 号)要求,年培训人次应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(在校生规模依据教育管理部门的学籍管理系统登记数据)。

2.严格按照《焦作大学社会培训管理规定》要求,进行培训项目申报,做好项目审批备案;同时,要精心组织,重视培训质量。

3.坚决贯彻落实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,科学研判培训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,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切实维护培训学员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

4.从20216月份起,各学院每个月5日前填报《焦作大学开展职业培训情况月报表》,报送至对外合作处,上报统计的数据将作为各学院培训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,没有按规定上报数据的视作零申报。

5.各学院要做好职业培训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统计、存储和归档等工作,职业培训工作档案资料至少包括每个培训项目的名称、性质或类别、经费收支、培训学时(每学时不低于 45 分钟)、参训人员(人员类别、身份信息等)、培训形式、培训方案和内容、学员管理和考核、培训师资,以及相关音像资料、签到手续、工作总结等。



附件1省厅通知.pdf 

附件2焦作大学2021年职业培训月报表.docx


对外合作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511


附件【附件1省厅通知.pdf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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