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 2023 年度教育系统“人人持证、技能河南”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》(教办职成〔2023〕54号)精神,为扩大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,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职业技能取证任务,经研究决定,现开展职业工种增量备案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增量备案要求
各学院根据开设专业、现有认定职业工种情况、自身评价需要和评价能力,对照《国家职业分类大典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技能类水平评价新职业,选择申请新增开展认定的职业(工种),要实现招生专业全覆盖,确保每个专业毕业生都有对应的职业技能证书。
二、备案材料
1.《机构备案申请表》(附件1);
2.《评价机构信息与认定范围清单》(附件2);
3. 佐证材料,主要提供备案申请表中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。
三、材料报送
1.各学院于3月15日前,将《机构备案申请表》、《评价机构信息与认定范围清单》及佐证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对外合作处411办公室,所有材料一式一份。
2.所有纸质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,发送至电子邮箱:jzdxdwhzc@163.com。佐证材料扫描后,制作PDF文件报送。
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组织相关人员,认真选择确定新增备案职业工种,按时报送备案材料,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取证任务。
联系人:马军涛
联系电话:2989630
附件:
1.机构备案申请表;
2.评价机构信息与认定范围清单;
对外合作处
2023年3月8日